解決流動式吊車安全問題應該從設備和使用兩個環節入手。通過對吊車的安全檢查和監管來保證設備的安全狀態;在使用環節,加強對人員的安全培訓與考核,制定安全操作規程,通過技術手段來化解遺留風險。
1.技術資料審查 技術資料審查包括產品合格證,驗收資料(安全技術檔案,使用許可證等),安裝、使用、維護說明書,歷次檢查試驗記錄,人員、設備事故記錄等。
2.載荷試驗檢查
通過無負荷試驗、靜載試驗、動載試驗,檢查吊車金屬結構和連接的承載能力、主要零部件的性能,以及是否報廢、工作機構的性能及運轉、電氣系統和液壓系統工作情況等。
3.安全防護裝置及措施
按規定裝設的安全裝置應該齊備,性能可靠,信號燈和警示安全標志醒目、清晰;起重特性曲線或起重性能表牌應配備在司機室內,便于操作人員使用。